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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動雲林高鐵沿線黃金廊道農業節水獎勵措施,農業、土地活化及水資源管理政策並進

  • 分類:水利類
  • 發布單位:水利處
  • 發布日期:111-06-10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1.06.10
雲林縣過去因土地利用及產業發展時,未能整體規劃、綜合考量水資源供需,各產業基於生計上需要,僅能在水資源貧乏且地質軟弱地區長期超抽地下水,進而引發地層下陷、地下水鹽化、海水入侵及水土流失等問題。為減緩地層下陷速度,本府於今(10)日召開本年度地層下陷防治推動業務會議。

雲縣府今(10)日召開本年度地層下陷防治推動業務會議雲縣府今(10)日召開本年度地層下陷防治推動業務會議

經分析本縣農耕行為及耕作制度,本縣地層下陷熱區原則應以三年二作為主,然而受水稻產銷體系健全、生產技術成熟、農業機械化程度高及公糧稻穀保價收購價格等因素影響,稻農收入相對較高,爰此農民偏好第一、二期作皆種植高需水性之水稻。宥於第一期稻作耕作期間適逢枯水期,降雨時間分布未能配合農作之用水期,地面水不足灌溉,致使農民需額外抽用地下水。

 

本縣地層下陷情勢與農業用水存在高度關聯性,故如何輔導農業生產節水為地層下陷防治重點工作之一。本府於農業節水政策推廣方面,鑒於「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暨行動計畫」執行至109年度結束,110年度僅「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轉作獎勵政策持續推動,轉作誘因下降,為維持歷年農業節水推動成果及轉旱作誘因,本府彙整推動黃金廊道轉旱作節水專案需求並提案至行政院研商地層下陷防治專案平台,依據歷次行政院平台會議,農糧署業擬具「雲林高鐵沿線特區推動農田轉旱作物措施」,以持續輔導農民從事低耗水性農業生產。

 

地下水資源是可妥善利用的,但在利用的前提下,必須採取適當的管理措施,特別是在已產生地層下陷的地區,更應在兼顧持續使用、不繼續惡化及逐漸獲得改善等方向上取得平衡。爰此本縣地層下陷防治工作仍須持續推動,且須中央及地方一起攜手努力,以保障國土安全,使縣民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