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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張麗善率隊勘查雲林溪災後復建工程

  • 分類:不分類
  • 發布單位:水利處
  • 發布日期:110-11-29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10.11.29

雲林溪上游部分區段邊坡僅為土堤或既有砌石護岸,年久又因豪雨洪水沖刷,造成路基損壞及農地土壤流失,危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縣府斥資新臺幣2,140萬整辦理重建修復,未來完工後,除改善路基及農地土壤流失問題外,更兼顧排水防洪。

縣長張麗善29日下午率隊勘查雲林溪災後復建工程縣長張麗善29日下午率隊勘查雲林溪災後復建工程

雲林縣長張麗善今(29)日下午率縣府水利處團隊與斗六市長林聖爵、縣議員林岳璋、賴淑娞、周秀月、斗六市民代表主席胡克勤、副主席黃尤美、立委林文瑞助理黃勝志及林頭、嘉東、龍潭等里里長、地方鄉親共同關心現勘雲林溪上游段堤岸、路基現況,並說明「斗六市雲林溪(無名橋上下游)護岸復建工程」、「斗六市雲林溪(黃厝段912)旁護岸復建工程」、「斗六市雲林溪(黃厝段923)旁右岸復建工程」等三件工程規劃進度。

張縣長向鄉親說明斗六市雲林溪(黃厝段912)旁三件護岸復建工程張縣長向鄉親說明斗六市雲林溪(黃厝段912)旁三件護岸復建工程

縣長張麗善表示,雲林溪上游排水,由於部分區段邊坡僅為土堤或既有砌石護岸已損壞,每逢雨季邊坡遭受沖刷、側向侵蝕,造成路基損壞及農地土壤流失。今年六月豪雨災情,透過地方里長、公所、代表、議員通報,由縣府向中央爭取,獲五億多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經費,今縣府依據「110年6月豪雨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核定計畫、以核定總經費新臺幣2,140萬6,000元整辦理重建修復,從雲林溪無名橋上下游,黃厝段912 跟923,全長477.5公尺進行護岸整治,未來完工後,除擴大斷面讓流水更方便,改善淹水問題,一併拓寬路面,讓農民作物運輸、出入通行更安全。

雲林溪上游部分區段邊坡僅為土堤或既有砌石護岸損壞崩塌,路基損壞及農地土壤流失,危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雲林溪上游部分區段邊坡僅為土堤或既有砌石護岸損壞崩塌,路基損壞及農地土壤流失,危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斗六市長林聖爵指出,此次災後復建工程,斗六市通報11件,總核定7千多萬元,針對雲林溪的部分,也感謝里長、代表及時通報,雲林溪災後復建工程現已進入發包階段,望透過公部門通力合作將防水、治水做好,解決雲林溪上游周邊農民長久擔心淹水造成農地崩塌問題。

 

縣府水利處表示,雲林縣政府自106年度至110年度積極向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爭取補助,109年核列比為93.77%,而110年6月為96.8%,7-8月為94.8%,有逐步提升趨勢,今年度復建工程核定總經費為5億6140萬8千元整,水利處已辦理復建工程計29件,執行總金額為新臺幣2億517萬8千元整。水利處補充說明,今日雲林溪上游復建工程現場堤岸兩端太空包崩落非常嚴重,縣府預計以半重力式擋土牆做為護岸,總長度4百多米,完工後可防止護岸淘刷,讓路幅變寬。縣府將持續爭取經費辦理地方建設,並針對需要改善、整治地區優先辦理,以提升雲林縣區域排水防洪機能,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