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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水利署指標政策 雲縣府成立「清溝總動員」工作平台

  • 分類:水利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7-04-09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7.04.09
鑑於汛期間豪大雨及颱風侵襲,雲林縣政府積極辦理河道疏濬,並成立「清溝總動員」工作平台,以提升河川通洪能力,確保河防設施、跨河構造物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雲林縣政府107年度編列工程總經費新台幣6,000萬元,辦理權管六大行政區區域排水河道疏濬工程,第一階段合計60條已於3月下旬同時開工進場,並將於107年04月底汛期前完成作業。5月汛期開始以後持續進行第二階段疏浚作業,汛期中並依各公所或地方民眾緊急通報之排水河道,視河床淤積情形權衡緩急檢討評估確有實需之瓶頸段河道辦理清淤作業。
囿於雲林縣轄內排水渠道除縣管河川∕區域排水及雨水下水道屬水利處管理、村里聯絡道路側溝及鄉縣道道路側溝屬鄉鎮市公所及工務處管理、社區衛生溝屬鄉鎮市公所及環保局管理外,尚有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屬河川局管理、省道道路側溝屬公路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管理、灌溉事業區給排水溝屬水利會管理,各排水系統匯流集中排放至出海口,沿線各級河道如有阻塞即可能產生淹水之虞,雖然縣府每年皆針對轄管排水瓶頸段辦理疏浚,汛期前並正式函文相關單位就其管理排水辦理疏浚,惟成效終究有限,汛期間仍有水道效能不彰致溢淹情形發生。
為配合經濟部水利署指標政策及貫徹李進勇縣長「防汛深根 溝渠清淤 愛護家園」施政理念及,縣府於近期內成立「清溝總動員」工作平台,預計於107年04月11日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就各管理單位年度工作計畫及期程協調檢討,並由縣府計畫處統籌控管定期追蹤,期能使雲林縣汛期間各排水系統發揮最大排洪功效,俾減少淹水之虞進而保障縣民生命財產安全,提昇居住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