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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農民用水權益 縣府重申水井輔導合法免收行政規費

  • 分類:水利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7-03-21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7.3.21
縣府目前積極協助民眾補辦水權登記,保障其用水權益及減輕生計負擔。針對近日網路上及村里間傳聞雲林縣未來將收取水權規費及水權展限規費一事,縣府再次重申以上傳聞純屬虛造並強調,關於民眾納管農用水井輔導合法規費及後續展限等行政規費皆免收,由縣府編列預算補助。

縣府水利處表示,為鼓勵納管水井所有人踴躍申請取得合法資格,保障其用水權益及減輕生計負擔,縣府已於106年4月24正式公告針對103至105年已完成複查貼標籤之納管農用(灌溉、養殖、畜牧)及家庭自用水井(自來水無法到達)辦理輔導合法作業免收水權規費,並於106年12月18日公告自110年起針對展限之納管農用(灌溉、養殖、畜牧)及家庭自用水井(自來水無法到達)亦比照辦理,相關行政規費由縣府編列預算補助,以減輕農民負擔。

水利處指出,縣府目前積極協助民眾補辦水權登記,除可免繳納規費外,亦委託專業輔導團隊協助整備書件,減少找代書費用。同時呼籲,完成水權登記後保障更加全面,如使用土地、水源及設施符合有關法令規定者可請領災害救助金、易取得土地容許使用及養殖漁業登記證、屬重大公害補償對象集水井損壞可依法重鑿等諸多好處,請民眾配合辦理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