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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已屆 請公所儘速辦理河道疏濬

  • 分類:水利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3-05-07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3.5.7
縣府補助鄉鎮市公所執行「雲林縣103年度鄉鎮市轄內河川及區域排水瓶頸段減災工程(預估)」(以下簡稱本計畫),業於103年02月27日函文補助公所,核定經費總計新台幣6,197萬6,000元整,並要求各公所應於103年05月底前完成疏濬,以維通洪斷面排水正常,確保汛期安全。

本計畫經於103年05月05日召開第3次進度檢討會,除東勢、北港公所工程已發包決標準備開工外,其餘公所部份上網招標工程(如古坑、二崙、西螺、四湖、崙背),部份簽辦發包工程中(如台西),部份預算書審查中(如虎尾、莿桐、大埤、斗南、土庫、元長、林內、褒忠),部份尚在設計中(如斗六、麥寮、水林、口湖),進度嚴重落後,鑑於汛期已經開始,縣府於會中再三督促各公所加緊辦理,以免颱風豪雨侵襲時發生淹水致災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