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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將屆 請公所加緊辦理河道疏濬

  • 分類:水利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3-04-07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3.04.07
為免本(103)年因縣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淤塞致災,本府補助鄉鎮市公所執行「雲林縣103年度鄉鎮市轄內河川及區域排水瓶頸段減災工程(預估)」(以下簡稱本計畫),業於103年02月27日函文補助公所,核定經費總計新台幣6,197萬6,000元整,並要求各公所應於103年05月底前完成疏濬,以維通洪斷面排水正常,確保汛期安全。
本計畫經於102年11月12日函文各公所於102年11月29日前提報亟待清疏河道名稱及概算經費,各公所計提報107件預定辦理工程;經本府於102年12月底前完成現況勘評,隨即於103年01月06日召開勘評結果檢討會,經討論結果核定工程經費總計新台幣6,197萬6,000元整,會中同時請各公所先行辦理委設作業,並於103年02月27日函文補助公所,且要求公所應於103年05月底前完成清疏工作,以確保汛期防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