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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總合治水 雲林成立「總合治水平台」創各縣市之先例

  • 分類:不分類
  • 發布單位:新聞處
  • 發布日期:102-09-14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2.09.14

雲林縣政府為降低強降雨對雲林的危害,率先宣布成立「總合治水平台」,推動「總合治水」,整合縣水利等七個部門,並納入「四河局」、「五河局」、「農田水利會」等橫向協調,採納各方專家意見,進行流域治理;縣長蘇治芬強調,中央也要設立總合治水平台與地方對應,治水才能成功。

縣府宣布成立「總合治水平台」,推動「總合治水」縣府宣布成立「總合治水平台」,推動「總合治水」

面對氣候變遷造成之強降雨,單純之水利工程已無法有效、完整治理水患,雲林縣政府強調,惟有效法先進國家治理水患之方式,在國土規劃的架構下,以「上游保水、中游減洪、下游洩洪」為概念推動「總合治水」,因此成立「總合治水平台」,整合水利、城鄉、工務、建設、農業、地政、教育等部門,並橫向協調「第四河川局」、「第五河川局」、「農田水利會」,採納各方專家意見,進行流域治理,協助擬訂「雲林總合治水綱領」,並提出各部門行動方案。
雲林縣總合治水意象圖雲林縣總合治水意象圖

縣長蘇治芬表示,雖然地方設立了「總合治水平台」,中央也要設立應對平台,治水才有成效, 她舉虎尾湳仔排水為例,希望在虎尾科技大學、虎尾農工的操場及同心公園設乾式滯洪池,但是這三個單位都非縣府管轄,如果沒有中央配合,根本難以設立。因此呼籲中央儘速通過「國土計畫法」及成立1000億之國土保育發展基金,並儘速成立「環境資源部」整合事權與資源,以國家永續發展的高度,支持並指導地方進行國土規劃下之總合治水。
蘇縣長說明「總合治水平台」蘇縣長說明「總合治水平台」

城鄉發展處副處長彭子程指出,總合治水計畫上游以治山防洪之保水措施為主,中游除於適當地點設置滯洪池外,並將已取得之公共開放空間(公園、學校、運動場等)增加透水鋪面、降低基地高程、設置貯水空間,並透過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整體開發,增設生態滯洪公園等以達到減洪之目的。下游則以高風險地區發展限制、聚落遷移與產業發展、低地聚落建築規範、農村社區重劃、農地轉型與活化等方式減少災害之發生。

水利處表示,在綜合治水對策上,將廣設滯洪池,優先由公有地納入檢討規劃。建設處將針對建商推案(基地100坪以上)要求設置雨水儲集滯洪設施,並加強使用執照發放後之列管。另對於沿海易淹水地區專案輔導「高腳屋」的興建,同時研擬容積獎勵及房屋稅減免等措施。

農業處對於縣內2415口農塘,總面積574公頃可儲水860萬噸,計畫與灌排水路系統結合,推動「雲林農塘海綿計畫」納入總合治水。教育處方面針對縣內186所學校,清查出74所易淹水學校,已進行基地環境調查、排水系統水文水理分析,以校園整體規劃,設置生態滯洪池、水撲滿等透水保水設施。

地政處進行中(包括社口區段徵收開發案及北港中國醫藥大學市地重劃案)或未來之土地開發案,除了在公園綠地設置生態滯洪池,道路、廣場、鋪面、停車場、水溝等公共設施將增設滲水貯流設施,以納入都市防災體系。

工務處將訂定「雲林縣公共設施用地開發保水作業要點」,未來公園、綠地、道路、廣場、鋪面、停車場、水溝等公共設施都將納入規範。城鄉處方面表示,除縣府現正辦理「雲林縣區域計畫」的擬訂及「雲林縣易淹水地區整體環境改造與永續發展計畫」,為配合總合治水另提案辦理「北港溪流域區域計畫」及「五市鎮都市計畫防災專案通檢」。

蘇治芬強調,縣府將結合流量分擔及淹水管理的作為,窮盡一切改善水患的方法與建設,工程與非工程的手段進行流域治理,「總合治水」就是流域治理的綜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