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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元長鄉鹿寮地區水患,外界相互爭功,縣府說明爭取過程以正視聽

  • 分類:水利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0-09-16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0.09.16
元長鄉鹿寮地區排水不良,造成當地居民生活上諸多不便,最近有媒體報導指出係元長鄉公所配合張嘉郡立委向水利署爭取六千萬元經費,於鹿寮大排與北港溪合流處興建抽水站預定年底動工,來解決當地淹水問題,縣府水利處說明整個爭取過程,以正視聽。
水利處表示,鹿寮大排原為本縣元長鄉農田排水路,總集水面積約505公頃,全長約3,100公尺。由於地勢低漥,平均高程均較防汛道路低,且受北港溪洪水位頂托之影響,致使暴雨時雨水逕流無法即時渲洩,造成沿線低窪地區淹水,每逢豪雨即氾濫成災。民國94年6月連續幾日豪雨,更造成該區災情慘重,甚至淹沒排水系統聯外防汛道路,釀成通行之居民不慎溺斃之悲劇。
為改善淹水問題,縣府水利處於98年完成鹿寮大排排水系統治理規劃報告,然該大排權責與水利會仍待釐清,經許舒博立委居中斡旋與經濟部水利署署長及蘇縣長現勘後確立為區域排水並研議納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執行。
水利處指出,縣府於98年12月18日報請經濟部水利署列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水系,同時辦理區域排水公告程序,並於99年1月13日將鹿寮大排公告為區域排水。
99年1月20、21日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邀請委員辦理增辦水系勘查評選,同年11月30日獲行政院同意納入計畫範圍(院臺經0990066117號函)。因此鹿寮大排治理工程始完成法定程序得以納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三階段實施計劃執行,目前業獲同意辦理並由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執行。